“郑重推荐《耕者有其田:中国耕地制度的现实与逻辑》”
作为插队定居的知青,我曾经当了11年人民公社的职员,赚了11年的工作。 回城后,我曾经和插队的生产团队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注意了生产团队近半个世纪。 作为关心农村建设问题的人,我向关心农村建设的朋友们严重推荐张路雄同志的专著《耕者自有其田:中国耕地制度的现实与逻辑》。 该书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15万字,236页。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张路雄同志一直在中央机关从事农村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并亲自参与了中国的农业改革。 1982年至1990年,他在杜润生同志主持的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工作,担任两组副组长,参加了1983年至1986年关于4个农村政策的1号文件的起草。 1990年至1998年,在国家体育改革委员会工作,担任过农村司副司长。 1998年以后,担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 出于实际原因,他对中国农村改革的经过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了解幕后的讨论。 因此,他对农村问题,特别是耕地问题,有深刻而独特的见解。 他在书中作为经验者详细回顾了30年来农村政策的历史变迁。 他一直关注农业快速发展的国际比较,书中也介绍了很多海外农业、农村快速发展的情况和经验教训。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同志为这本书作了序。 序言中,黄小虎较为全面准确地概述了张路雄同志的首要观点。
1农业生产优势的决定最适合家庭经营,不适合企业经营、雇佣者经营等。 但是,我国农户土地规模太小,迅速发展现代农业,是许多生产经营的一环,农户很难独自承担。 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结合的双重经营体制,可以比较有效地处理这一矛盾。 这是中国独特的组织资源和制度特征,必须完全加以利用。
280年代中国农村改革的政策设计,始终大力快速发展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并强调统筹结合、双重经营。 但是,实际操作,最重要的是得分,统一还没有实际确立。 可以说改革只完成了一半。
390年代以后,政策设计的指导思想发生了变化。 一是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改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 这样一来,以其他责任制的形式就失去了地位。 (/S2 ) )二次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后,变更为长期不变,强调生不增、死不减,集团不得对承包地作任何调整,但承包经营权可以自由转让。 这实际上是土地开采权侵犯了所有权利,土地严重私有化。 双重经营虽然写在宪法上,但统一经营失去了经济基础,成为了空坑的口号。
4耕作者认为其农田符合农业快速发展的规律,是人类千百年的理想。 世界历史的经验表明,土地私有制不能维护这个理想,最终导致农业劳动者和土地的分离。 这在今天的中国也发生了。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农民兼业现象越来越普遍。 一兼户是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有利于农业生产。 二兼户是以非农为主的兼业,极其不利于农业的快速发展。 现在的问题正是两兼户多,导致了相应的农地粗放经营和荒废。 为什么二兼户比较多? 由于制度上的障碍,农民工无法在城市定居,为了农地政策单方面保护承包经营权(减税、各种补助金等),农民工即使不想种地也不想放弃土地。 在这种情况下,农地流转往往期限短、不稳定,真正的农业者权益得不到保证。 集体经济组织无权调整土地,难以在集体框架下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现代农业。 现在,集中经营土地的业主,一个是企业,另一个是雇佣者经营的大公司。 企业的首要目标是利润,而不是迅速发展农业。 雇佣者的经营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雇佣者不能有对农业生产精益求精的责任感。 如果不处理上述问题,我国农业将面临危机。
5处理问题的想法,一是重新赋予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土地调整的权利。 由于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整的要点不是根据人和劳动者的平均水平来考虑公平的问题,而是将完全远离农业者的承包地,特别是荒废、半荒废的土地调整为农业劳动者,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集中连片栽培,即适度规模的经营。 由集体组织提供各种产前、产后、产后的生产经营性服务。 第二,为了切实贯彻耕者有田,必须制定政策和法律,禁止企业进入农业。 不应该提倡以雇佣者经营为中心的所谓家庭农场。 (/S2 ) )三)比较承包权与耕作权分离的情况,相关政策、(/S2 ) )制度应重点保护耕作者的权益。
在概述张路雄同志的第一观点后,黄小虎写道。 我认为路雄同志提出的我国农地制度和农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是空空穴来风,而是从长期实践中凝聚出来的。 他分析问题的原因,为处理问题提出的对策是有道理的。 他的意见是,关于研究界和决策层的重视… … 关于目前已经大量发生的承包权与耕作者分离问题、农户兼业问题、土地流转不稳定问题、规模经营主体问题等,我基本赞成路雄同志解体。 十年前,如果说这些问题还没有充分暴露出来,现在已经很明显了。 采取对策,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时候也许到了… … 从年代到现在,路雄同志的见解是一贯的。 很多情况下,他是少数派。 但他从不跟风,不媚俗,总是坚守自己的角度和观点。 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敢于发表不同的意见,由陈云同志提倡‘ 不仅是上面,不只是书,只有唯美。 这几个特别珍贵。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村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教授也为这本书做了序。 贺雪峰做了如下陈述。 张路雄关于农村耕地制度的研究,是我至今接触到的分解最深、表达最系统、最准确、最能体现旱地农民情绪、反映旱地农民要求的文案。 不仅如此,张路雄还牢牢抓住了当前农村耕地制度中的首要矛盾,即耕者必须有其田。 目前,我国土地承包30年不变或长期不变的政策是,大量农民进城,导致土地承包人与耕作者分离,耕作者没有农田,这样下去,中国农业前途未卜
本书讨论了农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包括:
耕作者有必要追求那块田地的理想吗?
是否继续推进土地私有化?
有没有多次合作、共同富裕的农村快速发展方向? 反对土地合并两极分化,不让合并吗?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如何出现的? 是否应该赋予集体从实际出发调整承包土地的权力?
集体有权收回荒废的土地吗?
承包人和耕作者的分离合理吗? 大量发生的两者分离现象有必要介入吗?
耕地会调动佃农的积极性吗?
双重经营、统一结合如何体现和落实? 如何实现统一经营?
可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乡村吗? 是否允许通过农业企业的方法实现规模化、商品化农业生产?
村干部的工资应该集体负担还是国家负担?
等等。
读了这本书,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几点。
提倡因地制宜,反对一刀切
张路雄不反对对房子和土地的承包。 他只是反对一刀切。 中国农村就这么大,从南方到北方,从沿海到内陆,从富裕地区到贫瘠地区,从城郊到偏远山区,情况千差万别。 一个地区非常成功的经验不适用于另一个地区。 强行推广在某一地区有切实成功经验的方法,在其他地区可能会发生橘枳效应,不适用。 因此,农业政策确实很难一刀切。
在农村改革初期,农村政策的制定者头脑比较清醒。 1981年2月,杜润生陪同总理考察了东豫鲁三省宜昌、荆州、南阳、开封和菏泽五个地区后,完成了《关于农村经济政策问题的意见》一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这份复印件。 在该副本中,杜润生建议,约20%的困难地区可以向家庭实施承包生产; 约50-60%的中间地区可以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动责任制,约25%的先进队伍可以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划报酬责任制。 这不是一个一个的统一提案,而是因地区而异的合适的政策提案。 30多年后回顾,当时这种因地制宜的政策建议符合中国农村的现实情况。 遗憾的是,此后的农村政策制定者放弃了这种辩证处理问题的思路,选择了统一的处理问题的思路,使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绕了一大圈,30年后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通过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生产 这确实是惨痛的教训。
就政策评价基准进行了提问
中国农业的迅速发展走上了由于规模经营碎片化而重新开始规模经营的弯路,但究其原因,与政策制定者的旧观点和论证方法有关。 长期以来,政策论证者们对基于唯物主义哲学基础的论证方法有习性,对决定论思维方法有习性,相信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相信独立于人的语言、意识、概念体系的客观真理。 这种古老论证方法的突出表现是忽视政策评价的标准criterion问题。 于是,论证中事实( fact )和观点)混淆在一起,事实评价和价值评价混淆在一起,事先假说和论证的结论杂乱无章。
在张路雄论证的过程中,一直确定地强调自己农村政策的评价标准,即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 这是他论证的突出优势,也是宝贵的。 关于农村政策,可以有完全不同的评价标准。 例如,有人反对卫星发射到天上,红旗落在地上,但那时他们的评价标准不是迅速发展生产,而是红旗不倒。 此外,还有人进一步主张土地私有化。 他们主张的评价标准不是迅速的生产发展,而是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 在许多情况下,私有财产保护和迅速的生产发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再者,有人主张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但他们主张的评价标准是生态保护而不是快速的生产发展。
在张路雄的论证中,他的政策评价标准很明确,就是迅速发展农业生产。 政策评价的标准是什么? 生产标准? 红旗的标准? 私有财产标准? 环境标准? 苦于贫困吗? 患斑纹吗? 取决于生态系统吗? 涉及乡土文化吗? 关于这个,可以进行讨论。 但是,需要理解的是,对于各种标准,人们存在不同的个人偏好( inpidual preference ),不存在客观标准,只存在主观标准。 在展开论证之前,需要约定评价标准。 只有约定评价标准后的讨论,才是有意义的讨论。
重视逻辑的一致性和自我接触
《耕者有其田》一书的副标题是中国耕地制度的现实和逻辑。 这本书第七章的标题是连贯的逻辑。 从这两个标题可以看出,在张路雄的论证中,逻辑的一贯性和自我接触受到重视。
中国人在辩论思维( critical thinking )和整体思维方面有自己的特点,但在形式逻辑方面有基因缺陷。 中国人用了2000年达到了欧几里得几何学和亚里士多德三段论法的形式逻辑水平。 于是,关于政策选择的多个论证存在逻辑缺陷,存在逻辑矛盾。 当一个人夸耀自己的矛时,它夸耀不牢固的自己的盾时,不能将其关进监狱打破。 他们在论证中完全无视逻辑矛盾。
张路雄在书中用多个篇幅讨论了双重经营、统一帮派结合的基本政策。 在中共中央众多农村政策文件中,反复表明了双重经营、统一分派结合的基本政策。 但是,该政策宣言与土地承包、集体供销豁免等其他农村政策存在内在的逻辑矛盾。 实际结果是,相当比例的中国农村双重经营变成了空的语言,集体经营的一层实际上被取消了,只剩下个体经营。 系统实际上被取消了,只剩下很少的得分。 这是逻辑不一致、不自洽造成的消极结果。
张路雄反对一切主张,他明确阐述自己的政策评价标准,他对逻辑一贯的自洽重视,确实能给我们重要的启发。 近年来,我和一些朋友讨论过乡村建设问题,深感提高论证水平的必要性。 我的一些朋友一方面口口声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另一方面不关注河南刘庄、江苏华西、广东悬崖口等通过重复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众多成功案例,也不关注分田单干以后的许多乡村凋零,个体农户效率低下 为了在未来做出更好的政策选择,也为了不走大弯路,这些同志确实有必要提高自己的论证水平。
贺雪峰教授在为此写的序言中警告说,普遍意识形态高调和黑板经济学教条误解了当前中国的三农政策。 从事三农研究的学者、制定三农政策的官员,可能需要进行更深入的农村调查。 也有必要到农村从事一段时期的三农业务。 如果那样的话,农民是幸运的,中国是幸运的。 贺老师的警告,确实应该引起同志的警醒。
《耕作者有其田》目录
序论
第一章中国耕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可避免的政策选择
一、人均耕地规模太小是我国种植业最基本的优势
二、承包地的稳定和调整,不同角度的结论相反
三、耕地流动比重低,与政策目标差距较大
四、企业制公司已经成为规模经营的主体
五、农业兼业经营有利有弊
六、耕地制度的政策选择
七、耕地经营方法的政策选择
第二章是完全的双重经营体制还是实行彻底的个体经营? 评价农村联合生产承包制土地政策的变迁
一、联产承包制的实现过程是一个自然快速发展的改革过程
二、完善的双重经营体制阶段的土地政策
三、承包期延长至30年阶段的土地政策
四、一律实行30年承包期阶段的土地政策
第三章耕地流转情况和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对耕地流转政策的回顾
二、耕地流转情况
三、耕地流转中值得讨论的问题
第四章实现耕地规模经营的新探索:黑龙江农机合作社评审
一、农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过程
二、农机合作社的组织形式
三、农机合作社的经济特征
四、值得一点讨论的问题
第五章其他国家和地区土地制度中值得一提的问题
一、市场经济国家中土地公有制是普遍现象
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采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三、私有制下多次不能耕种的人,大体上
四、对企业制农场的限制
五、台湾土地制度的发展会将台湾农业变为休闲型农业吗?
第六章中国历史上农村的公有土地制度
一、农村公田是普遍现象
二、公田的来源和作用
三、旧社会公田可以参考的地方
第七章连贯的逻辑:历史上的争论关于两个80年代和90年代耕地制度的文案[/s2/]
一、关于是完全联合生产承包还是进一步私有化的土地经营形式的不同选择
二、土地承包期到底有多长?
作者:谢小庆(北京语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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