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反思与真理再认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40年来,引发了当初哲学和思想争论,从许多角度认知真理,判断实践。 这个文案的多个观点不符合马克思哲学的原理,对真理的认知具有鲜明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特征。 经过40年,有必要反省“唯一”的句子,重新认识真理。
首先马克思哲学的主体是劳动,实践是扩展到劳动主体的概念。 在实践的积极意义中,是劳动辩证法对现实的变化,包括物质现实、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的变化。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规定了对实践唯物主义者的规定:改变现实,使世界革命化。 实践的消极意义 :劳动异化、人的异化、资本主义制度。 马克思说:“在实践的、现实的世界里,自我异化如果不和别人实践,就不能表现现实的关系。” 通过异化实现的手段本身就是实践性的。 因为,通过异化劳动,人不仅会生产与他异质的、敌对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还会生产别人与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与这些人的关系。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年版单行本p56》
实践的消极倾向背离了人类快速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异化。 马克思《资本论》既是对资本主义现实的批判,也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学的批判、对社会实践的批判。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特点建立在劳动创造说上,其宗旨是为无产阶级解放服务。 以实践为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脱离马克思劳动本体论的其严重缺陷,导致社会实践主体阶级的不明,实践抽象。 检验真理的标准只有社会实践,是浪费实践消极性的抽象口号,缺乏实践主体的规定,缺乏真理的价值判断标准。
从康德意识的范畴实践到实用主义的效果实践,实践理论多种多样。 区分马克思的实践理论和其他哲学,需要具体的论述,抽象的论述实践达不到这个目的,只能混淆。 毛主席的《实践论》对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给予了具体鲜明的论述,为后人树立了榜样。
实践是一种主观客观的活动,实践的结果验证了认知的真伪。 观是人类的抽象思维,与客体实际存在是不同性质的。 一看山,人们脑海里有影像,但山的实体不进入头里,小石头也不进入。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客体观和客体实际存在是质的不同; 主观和客观都是人类的抽象思维。 主观是客观的,是思维的自转,是精神劳动过程,与物质的社会实践活动无关。 从其语境来看,黑体字显然是以反映人对客体意识和加工思维为对象的存在。 这样的提法在哲学上不严谨,容易造成混乱,也不容易分清主观和客观的区别,但要把人的客体观放在对象的实体本质上,绝对正确化自己对外部的意识思考。
客体观以对象的运动为注意标准,超越了个人标准。 真理是以共同的测量体系为基准,见证人们经验和现实感的理论。 科学被人们认可的是以物质自然实体的存在为基准的测量体系,可以用人们的历史和现实的感觉来验证。 不能直接感受的,不能作伪证,成为公理。 自然观真理是在前人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也是在不断实践中补充完整的真理、公理,吐故接受新事物的。
广泛一致的客观性是物质自然研究。 实践是一种主观客观的活动,实践的结果验证了认知的真伪。 只有在狭窄的科学研究范畴内才有真理性。 科学一旦超越这个限定,纳入利用和生产的范畴,自然观就无法代替社会观。 社会观里真理以阶级好处为标准,各阶级没有共同的社会好处,只有力量上的暂时平衡。 法律是统治阶级维护其权益、生产方法,巩固暂时平衡的文案规定。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得到了实践。 实践的主体阶级根据共同的价值认识验证着其阶级理论的正确性。 对真理和实践的认识和判断,以阶级主观的一致为标准。 客观是客体观的简称,是人对客体感性意识的反映和思维加工。 没有主观一致的基础,就没有一致的客体观标准,也就没有一致的客观。 社会观的客观带有阶级注意的烙印,普遍观的客观是理论家们的妄想。
在物质生产的生存劳动中,主观基于客观,在人类物质生产活动中有客体改造的事前描写,富有想象力。 在劳动实践中,验证了1 .主观想象、描写是否合理,2 .客体观是否反映了客体的本质。 你能辨别在实践中主观错误出现在哪里吗? 是主观想象、描写不合理,还是客体观有问题?
对客体的认识,体现了马克思哲学与以前流传下来的本体论=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区别。 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等同于客体观和客体的实际存在,思维等同于物质自然和人的语言自然。 唯物论从客体方面推论人,将人的存在等同于物质的存在,思维是物质自然的衍生物。 这两者混淆了物质存在和抽象思维两种不同的质的存在,客观唯心主义的社会观有一部分本真,唯物论没有社会观。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观念的东西是从外界植入人的头脑,同时加工的特殊物质。 这个特殊物质规定了两个,1 .是头脑对外界意识的反映,不是反映对象的实体进入头脑。 其源泉是意识的对象物。 2 .被加工过。 对思维意识的加工,对影像的加工。 马克思从《手稿》到《神圣的家族·; 的批判》,再到《形态》,黑格尔混淆了思维和对象客体,批判了思维和客体的本质存在差异。 马克思知道思考和对象客体是两种不同质的存在,两者不等同,思考对象是思考的来源,是思考加工的原料。 除了两个规定外,马克思还说观念是特殊的物质。 把思考和观念和物质等同起来,是不理解马克思的原意的。
另外,观念的基础是概念,是婴幼儿时期到成人时期接受的意识思维的传承,来源于前人和他人的生存活动实践。 思维、观念、概念绝不是头脑所拥有的,这种加工能力都是经过传承,建立在人类劳动实践的基础上的。 人类对自然的创造和思维的创造,以传承为基础展现个人的能力,还受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影响、时代的影响。 社会存在的基础在于物质和意识前子孙的传承。 说观念是头脑的产物,没有证明其原料来源,没有证明加工能力的传承,没有马克思论述得很清楚。 在文明社会中,阶级是社会存在的重要形式,是物质生产和意识迅速发展和继承的结果。 阶级不仅是政治经济的叙述体,更是社会意识所依赖的主体,是具有共同生存拷贝和价值判断标准的社会个人的集合。 每个人都会根据特殊的环境改变阶级属性,但整个阶级不能超越社会环境,除非是以马克思哲学为指导的革命,否则也不能改变其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阶级固化、社会财富两极分化是马克思主义必须改变的社会状况。
马克思哲学是物质生产、劳动生存本体上的学说,不是静止的、主观的、客观的认知论。 马克思哲学中劳动者的主观是基于对对象的认知对劳动对象的描写、想象; 是对现实的变化,也是能动思维实现的过程。 马克思通过实践对象世界的创造,即无机界的改造,说明了人是自己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也就是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把自己看作类存在物的存在物。 ·; ·; ·; ·; ·; ·; 动物只是根据其所属物种的制造尺度和需要而建造的,但人类知道按照任何一种物种的尺度生产,同时也知道如何将任何地方都内在的尺度应用于对象。 因此,人类也是基于美的法则而建立的。 《1844年手稿》(版单行本第53页)人是按照美的规律建造的。 这不是对象物的客体观赋予的认识,而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主观想象和创造的。 这种想象和创造的实现、积累和迅速发展是人类生活与动物不同的根本,也是主观和客观的差异。 在劳动理论中,主观和客观不能完全重叠。
真理是对人类生存活动中物质自然客体和社会客体的认识,是人类的思维抽象,依赖于人类的存在。 只有当事物以人的方式与同人发生关系时,我才能在实践中以人的方式与事物发生关系。 《手稿》(版单行本第82页)也就是说,我与物之间的对象关系总是在人的劳动创造实践活动上展开的,不是一种相对静止的认知论。 每种本质力量的独特之处,正好是这种本质力量的独特本质,因此既是其对象化的独特方法,也是其对象性、现实性、活着存在的独特方法。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不仅仅是思考,而是用所有的感觉在对象中肯定自己。 (同上第83页)对物质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的真理认知依赖于人类的存在、人类的感性活动和人类的思维认知。 而且,人类的认知只有以劳动创造为基础的实践才能深入,从表至里。 真理不是脱离人类活动的固定不变的存在,真理的暂时相对性相对于人类活动,相对于人类改造的对象。
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员崔唯航有这样的评论:作为在德国哲学方面有卓越造诣的思想家,马克思点燃了黑格尔哲学的成绩和问题。 这一点对黑格尔哲学的重要贡献,不仅是因为他高度评价,而且是因为他自觉吸收的。 例如马克思关于历史唯物论基本原理的一个著名论述是,意识[das bewu tsein]不仅是任何时候都被意识到的存在[dasbewu te sein],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现实的生活过程。 (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2页。 )在这简短但深刻的论述中,近代哲学的基本困境思维和存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立消失了。 通过消散的云烟,不容易看到黑格尔的身影。 正如伽达默尔所说,没有人比德国唯心主义更清楚。 意识及其对象不是彼此远离的两个世界。 … … 意识和客体实际上只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将他们区分为纯粹主体和纯粹客体的方法是独断论。 (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第121页。 【】崔唯航《从思维逆转之谜马克思对黑格尔的逆转问题看辩证法的本质》
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真理是客观真理,是人的思想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这个黑体字句是相对静止的认知论,完全对立了人的思想、主观和客观。 1 .将客观、客体观等同于对象的实际存在。 正如前文所述,这混淆了抽象思维和对象客体这两种不同的存在。 2 .将同质的抽象思维、主观和客观视为不同性质的存在。 哲学逆转的认知与黑格尔的思维倾向一致,具有明显的客观唯心主义特征。 这样的认知论被称为辩证唯物主义的独断,与马克思哲学不相容。
我们发现,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唯灵主义与唯物主义、活动与被动,只有在社会状态中才能相互对立,并失去其作为对立面的存在。 发现理论对立本身的处理只有通过实践方法才能借用人的实践力,因为这种对立的处理诀别只是一种认知任务中 《1844年手稿》《版单行本第85页》
什么是辩证唯物主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确定地说,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可以从他们现实的生活过程中描绘出这个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迅速发展。 甚至人们脑海中模糊的幻影,也可以通过他们的经验确认,与物质前提相关联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 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其他意识形态以及适合它们的意识形态将不再保存独立性的外观。 虽然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快速的发展,但是快速发展着自己物质生产和物质交流的人们,在改变着自己的这个现实,也在改变着自己思考和思考的产物。 【马恩选集第1卷72-73页】
这篇论述是马克思哲学历史观的基本表现形式,论述了社会实践的消极性和积极性。 最后一句是唯物辩证法的简洁表达。 人们的物质生产和交流正在改变自己的现实,改变着思维及其产物。 其双重否定性即物质与思维的否定,否定自己的现实环境,肯定自己对劳动对象的主观设定,纠正不符合对象事物的主客观思维。 黑格尔劳动辩证法以劳动实践为认知手段,其作用是意识快速发展循环的中介。 马克思批判说,他只把精神劳动作为劳动的本质,没有看到人类物质力量外化、作用于对象、改变物质现实的结果。 这是客观唯心主义认知论的缺陷造成的,是忽视了劳动的物质成果。
黑格尔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 他把劳动看成人的本质,看成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 他只看到了劳动的积极面,而没有看到其消极面。 劳动是人在外化范围内,或者作为外化人的任性生成。 黑格尔知道并承认的唯一劳动是抽象精神的劳动。 (同上第98页)而且,这个消极的方面与人的劳动物质对象有关。 在资本主义下,劳动者制造的物质=商品成为压抑自己的异化物,劳动者的物质力量与自己的状况对立。 这是社会实践的结果,是思维、理论实现的结果,实践证实异化,实践带来的现实没有证实真理的实现,实现的理论都不是真理。
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通俗易懂地说明,是从人类生活所需的物质生产中论述的辩证法,即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不是物质自然运动的表现,而是反映人为主体、与自然世界有关、与社会有关活动的表现它不仅是物质的,也是两者共同作用下社会文明的产物,是人类活动的全面表现 马克思哲学从人的现实出发,通过人的本质活动及其派生的迅速发展来阐述人的存在和迅速发展,从人的本质存在的角度来看与自然世界的运动、与自身社会的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哲学是人学、如何做人的哲学,而不是物理学。
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批判黑格尔哲学和辩证法,首先批判否定的否定,指出黑格尔者把人的活动和物的运动混淆了,沉迷于这种形式。 如果详细阅读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就会发现其对立统一说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人和物的运动混淆或逆转,把人的活动结果当作物质自然运动的结果。 唯心主义的荒诞、关键的缺陷在这里认为,将人工物的思维外化实现的过程,作为劳动的唯一表现,注意到的,思维到达的对象物都是思维的再现,混淆了自然物和人工物的区别。 黑格尔哲学及其辩证法具有革命性,批判的原因是人类活动的辩证表现混杂,是本真和荒谬的混杂,其辩证法的相关规定中存在唯心的认知和形式,不是轻易可以利用的。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时代对自然和社会的全面认识,是解剖资本主义制度的做法论。 马克思主义的宗旨是实现劳动辩证法的积极趋势,回归劳动创造快速发展的本质,是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的自由结合,劳动者的解放。 《德意志意识形态》对实践唯物论者的论述,是劳动辩证法积极意义上的表现,必须使世界革命化,改变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
一个理论是否正确地反映了是否客观现实和真理,只能由通过社会实践来验证。 这个结论令人费解,马克思从未这样抽象地谈论过问题。 一八四五年,马克思《费尔巴哈纲要》第二条: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 人应该在实践中说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 关于脱离实践的思考是否现实的争论,是纯粹的经院哲学的问题。 费尔巴哈当时自称是社会主义者,《费尔巴哈纲要》是为了揭示马克思被称为共同基础的哲学差异,超越以前流传下来的本体论的过程。 第二条论述的实践问题是特殊的语境,是实践积极意义的叙述,不是对真理问题的抽象泛滥。 相对于《手稿》,我们知道实践这一泛社会行为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与《纲要》之后的《形态》比较,可以发现实践仍然存在积极和消极的两面性,谬误和真理都是社会实践产生的。
《提纲》前后的哲学文案谈的是实践的二重性,而马克思给自己提示的提示,正是简约才被称为提纲。 提纲第一条提到革命实践批判的活动意义。 第三条提到环境变化与人类活动或自身变化的一致性,只能看作革命的实践,并予以合理理解。 两者都是阐述实践积极性的证据。
如果实际阅读《共产党宣言》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对道德、自由、个性和真理的不同,就会发现,对社会实践、真理、对立的阶级有相反的认识和判断。 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言以蔽之,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这是必须深入思考才能理解的,不是吗? [《共产党宣言》第二部分的无产者和共产党]以及毛主席在《实践论》中所说的客观、真理,也是革命家内部来说,有改变中国现状、实现劳动者解放的共同目标,有主观判断的一致性标准来说,绝非抽象实践的泛滥。
实践抽象,客观化真理认知,将人的社会实践局限于人和物质自然的认知和研究范畴,抛弃社会观的阶级观点,社会上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 在更广泛的社会行业中,如果没有阶级意识、共同的主观价值才是判断真理的标准的明确的实践主体,就找不到共同的价值判断标准。 客观、客观的真理是梦话,对实践的判断必然五花八门。
(/S2/)结论)/S2/) :马克思哲学是以人的本质活动=劳动创造为主体的学说,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人所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的规律。 然后,改变自己的思考及其产物。 人们对客体的看法和认知随着人类的劳动活动而扩展,然后有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的分离,发生了异化劳动和人类异化。 革命是基于劳动本体论上的实践,是积极意义上的社会实践。 马克思哲学的认知论是对基于劳动本体论的社会实践的全面认知,认知客体是为了实现劳动者解放的主观愿望,不是以客体观为标准的真理,也不是主客观的绝对对立。
马克思哲学的原理和实现路线是相关的两个部分。 辩证法对其原理是开放的,实现路线是以辩证法的实施和变更为基础的,而马克思从未为未来规定过程序和公式,本人强烈反对这种程序化的方法。
本文:《“实践反思与真理再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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