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罗荐文:国际认同的12海里领海原是毛泽东亲定”
被国际承认的12海里领海原本是毛泽东亲定的
陆儒德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敏锐地认识到国家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大多集中在海洋上。 过去,中国是半殖民地国家,沿海成为帝国主义的“航线”,河流成为列强的“内湖”。 解放后,中国人民成为了国家的主人,但在海洋上外国舰船依然汹涌澎湃,外国渔船在中国海域滥捕,而中国渔船在海外屡屡被捕,完全没有表现出中国的海洋主权在哪里。
国民党政府3海里的领海形状相似
1931年,国民党政府曾颁布3海里领海制,领海制度形同虚设,列强军舰自由在中国海洋河流游弋。 新中国成立后,美国公然派遣舰队干涉中国内政,武力阻止我解放台湾,擅自进入我的主权海域寻找受害者。
毛泽东认为,中国人民必须站起来,结束有海无防的历史,必须管理中国的领海主权。 但是中国的领海在哪里? 他强烈地感觉到。 建国后,连自己国家的“宅基院之墙”都不清楚。 外国军舰摆在房子前面,威风凛凛。 我们拿不出确定的法律根据。 不可能维护领海主权之类的。
为了维护国家的海洋主权,首先必须弄清楚“海洋国门”在哪里。 领海问题提到了紧迫的日程。 于是毛泽东给周恩来打了电话。 “领海问题极其重要。 外交部请国际海洋法专家一起研究中国的领海问题。 ”
1953年,毛泽东视察了海军部队。
毛泽东很清楚领海宽度问题
1958年8月22日,周恩来安排,以国务院名义将知名法学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首席顾问、参与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的中国法官倭征和外交部部长助理乔·冠华从北京接到北戴河毛泽东住所研究领海问题。 毛泽东对倪征说:“最近外国军舰经常出问题,今天让我们找最高法院法官来探索领海主权问题。”
倪征详细介绍了领海的地位和作用、划分领海的做法和世界各国使用的领海制度。 在1930年召开的第一次国际法编纂会议上,出席的40个国家中,有33个国家提出了各自不同的主张。 其中,美、英、日等12个国家多次重复3海里的领海宽度,主张使用3海里以上的领海宽度的也有21个。 所以“历史上没有承认统一的领海宽度”。
周恩来说:“目前首先要处理领海宽度的问题。 ”。 毛泽东说:“是啊。 为什么各国使用的领海宽度相差这么多? 」倪征回答说。 “发达国家凭借经济、军事力量,随意侵犯别国海域,掠夺海洋资源,他们主张领海宽度为3海里。 而且,迅速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领海主权和国土安全,主张12海里,甚至更多的领海宽度。 ”。 倪征提出:“必须限制军事大国在领海领土空的自由活动,设置12海里的领海宽度更符合我国的现实。”
毛泽东仔细询问后,追问:“领海变宽,对商船的航行有影响吗?” 倪征答:“不,海洋法规定商船的常规商务活动可以无害通过领海。 ’毛泽东点头,指着地图渤海,提高声调问道。 倪征思考了一会儿后回答说:“如果决定12海里的领海宽度,渤海中会有公海吗?” “渤海中最宽的老铁路山水道也不足24海里。 至此渤海成为中国的内海,我国享有完全的主权。 ’毛泽东笑着站起来自言自语。 “为了国家的安全和繁荣,似乎必须有广阔的领海。 ”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敏锐地认识到国家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大多集中在海洋上。
12海里的领海宽度是国际公认的
1958年8月25日下午,毛泽东在北戴河主持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 除了金门炮击的问题,会议还谈到了领海宽度的问题。 毛泽东认为,我国海岸线漫长,历史上经常遭受侵略,为了维护海上安全和经济利益,充分考虑国际上可能面临的风险,应该使用广阔的领海。 他要求外交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深入研究,提出领海宽度意见,编制相应文件,在中央再次开会作出决定。
同年9月1日至2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再次召集会议,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新任总参谋长黄克诚和总参作战部长雷英夫,以及乔冠华、著名法学家刘泽荣和周鲣生等参加了会议。
雷英夫报告了领海线的论证过程和使用12海里领海制的提案,乔冠华证实了发行的外交部信息稿。 两位法律专家进一步证实了各种国际法,特别是《海牙协定》。 他们根据经典主张沿袭民国时期当局发行的3海里领海制,认为宣布12海里可能会引起国际纷争,美英反对,搞不好可能会引发战争。 毛泽东想了一会儿,最后总结了一下。 “老先生们的意见很好,很宝贵,我们可以从别的角度来考虑。 但是,反复研究,“海牙协议”不是圣旨,也不能按照美英等意愿进行,我们的领海线还不如扩大。 从各方面来评价,战争不会马上开始。 我们不想战斗。 帝国主义那么想战斗吗? 我认为未必如此。 必须战斗。 我们也不怕。 在朝鲜已经在竞争了,是的。 这个准备是必要的。 ”毛泽东出于中国的经济和安全优势,考虑到当时我国海岸炮的有效射程在12海里以上,最后决定明确使用12海里的领海宽度,同时立即公布。
1958年9月4日,中国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第一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 “所有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不得进入中国领海及其上方空。 》1982年公布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有权明确12海里以下的领海”,目前世界大部分国家都在使用12海里领海制度。 证明我国当初的决定维护国家主权,符合国际历史潮流。
作者是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原航海系主任、教授,是国内知名的海洋学家和军事评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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