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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城:如何看待个人私有制?《共产党宣言》里说的“消灭私有制”不包括个人私有制吗?”

发布日期:2021-06-09 20:15:02 浏览: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囿于私有观念的束缚,说到个体所有制,只考虑个体私有制,完全不理解联合个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个体所有制。 他们不想理解、也不想理解生产资料属于每个人,但不是个人所有,而是所有人共同占有的全制。 我不擅长什么是社会安全制度。 马克思明明强调了联合个体的所有制是社会的所有制,是公有制,但是共产主义重建个体的所有制,意味着保存个体的私有制,并不赞成消灭个体的私有制。 马克思强调了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否定的否定,但第二个否定,不是新建立私有制,却歪曲了回归个人私有制。 偏见比无知更可怕,这也是。

“周新城:如何看待个人私有制?《共产党宣言》里说的“消灭私有制”不包括个人私有制吗?”

  

有观点认为,《共产党宣言》中提到的共产党可以将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 消灭私有制,就是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不包括个人私有制。 其理由是,他宣布“共产主义的特征不是废除通常的所有制,而是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 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不可能彻底消灭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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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看看原文。 《共产党宣言》指出:

【所有制关系总是经历了历史的更替,总是经历了历史的变化。

共产主义的特点不是废除通常的安全制,而是废除资产阶级的安全制。

但是,现代资产阶级私有制建立在阶级对立之上,是建立在一个人剥削另一个人之上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最完整的表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总结成一句话。 消灭私有制。

有人责怪我们共产党,说我们必须清除个人挣得的财产、自己劳动得到的财产、构成个人的一切自由、活动、独立的基础财产。

工作得到的,自己挣的,自己挣的财产! 你是说资产阶级财产出现以前那种小资产阶级的,小农的财产吗? 那个财产不需要我们消失。 工业的迅速发展已经消灭了它,每天都在消灭它。 【1】

这个大故事至少解决了四个问题。 第一,一切制只是交替,一定形式的一切制可以消灭,可以代替另一切制的形式,比如消灭封建地主阶级的私有制,可以用资产阶级私有制代替它,但是所有的制(比如说 其次,资产阶级私有制是产生剥削、产生阶级对立的私有制的最后、最完善的形式,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意味着消灭实质上产生剥削、产生阶级对立的私有制。 第三,个人私有制在现实生活中已经被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消灭或正在消灭,不需要我们消灭。 资产阶级正在消灭封建地主的一切制度。 另外,个人私有制也正在消失。 第四,不同性质的私有制消失的方法不同。 有随着无产阶级革命而消失的,也有在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法而消失的,但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一切私有制都将不复存在。 作为共产党的理论,消灭私有制,包括一切形式的私有制。 我们必须彻底消灭私有制。 因为私有制是产生社会弊病的根源。 我们的目标不是消灭一种私有制形式,维持另一种私有制形式。 正如列宁指出的那样,共产党不仅要打倒剥削者地主和资本家,还要废除他们的一切制,还必须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 [2]也就是说,个人私有制也在试图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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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维护个人私有制,反对消灭个人私有制的人,其理由归根结底是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私有制符合人的本性,所以不能消灭。 产生人剥削人的私有制是不合理的,应该消灭; 不剥削他人的个人私有制无法消灭,符合人性的东西永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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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理由是西方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假设。 西方经济学有一个前提,即人们的经济活动总是从谋取私利出发,而人总是理性的经济人。 自私,这是人亘古不变的本性。 如果不追求个人私利,经济活动将停止,人类社会也将无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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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抽象的人性论是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是不客观的。

先说普通的道理。 世界上没有抽象的、适用于所有社会的、全人类共同的人性。 人性由社会关系决定,是社会关系的反映。 马克思指出; 人的本质不是每个个体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 [3]人的本性、本质,不能去个别的思想、精神行业去寻找,必须去社会关系去寻找。 人性总是具体的,不同的社会关系会产生不同的人性。 在阶级社会中,基本上人性是阶级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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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吗? 不能。 利己是观念,是思想,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由经济基础决定。 利己主义不是人不可改变的本性。 人类社会迅速发展的历史表明,任何社会的人都不是自私的,原始社会的人都没有自私的想法。 那个时候,击中野兽的,不认为是我的或我家的,总是平均分配给所有人。 因为集体劳动,如果不平均分配,人就会饿死。 即使在同一个社会中,也并非所有的身体都是自私的。 例如,在封建社会,自私的思想很普遍,但宋朝的范仲淹也有打天下先愁、乐天下的心。 利己主义是从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思想,它是历史的产物,不是历史的起点,不是永恒。 将来,随着私有制的消灭,自私的思想一定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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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共产党宣言》:

【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言以蔽之,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这不是需要深思熟虑地理解吗? 【4】

社会决策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策上层建筑的存在,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常识。 主张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从自私的观念中引出个人私有制永恒的人,恰恰忘记了这个基本原理。 他们颠倒了因果关系,颠倒了头脑。 他们弄糊涂了不用仔细想想就明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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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主张一旦消灭私有制,人就会变得懒惰,社会就不会迅速发展。 一位经济学家表示,保护私有制是社会进步、经济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不保护私有制,谁也不愿意辛勤工作,也就没有恒产者和恒心。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这是有名的经济学家常说的一种说法,他们依靠一些力量推进私有化。 其实,这个看法已经有了,没有创造性。 共产主义这个幽灵一出现,就会有人反对共产主义。 私有制一消失,一切活动都停止,懒散之风兴起。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反驳了这一观点。 他们指出:“你们承认你们理解的个性是资产家、资产阶级的私有者。” 根据这个说法,资产阶级社会早就应该因懒惰而灭亡了。 因为这个社会得不到劳动者,得不到的人。 在资本主义社会,大多数工人被剥夺了生产资料,只有少数人占有生产资料。 根据这个理论,资本主义社会大多数人没有恒产,没有恒心,这个社会应该很难存在,发展得很快,但是正是在这个社会,在取代封建社会的一百多年里,创造的生产力超过了人类所有世代的总和。 私有制消失后,懒惰风潮之所以盛行,是站在剥削阶级的立场上,用私有制决定的私有观念来注意问题而得出的结论。 但是,我们的经济学家期待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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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私有制包括个人农民私有制(小农经济)、个人手工业者私有制。 那些有几个是共通的。 是私有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不剥削他人)。 个人私有制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个人农民私有制。 让我们以小农经济为代表说明个人私有制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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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迅速发展,为了配合广大贫困农民进行革命斗争,无产阶级必须科学处理如何对待个人农民私有制的问题。 要符合党的基本纲领,消灭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 即如恩格斯所说,必须用无产阶级拥有的一切手段,为使生产资料回到公共占有中去而斗争[5]。 另外,要照顾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能剥夺农民。 因为他们是工人。 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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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年9月,马克思主义派的法国社会党南特代表大会通过的纲领试图解决这个难题。 但是,这个纲领有一点粗略的错误。 恩格斯写了《法德农民问题》一文,评论了这个纲领,并全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民个人私有制问题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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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特纲领,占有生产资料是生产者自由的前提。 现在,主张维持个人私有制的人,基本上是南特纲领的观点。 但是,这个说法太笼统了,不准确。 恩格斯指出,生产者占有生产资料只有两种形式。 或者生产者个人私有。 由于这种形式从未作为普遍形式存在过,而且小生产竞争比不上资本主义生产,生产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这种形式在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破产。 或者是公共占有,这种形式的物质和精神前提已经由资本主义社会的迅速发展本身引起。 所以,争取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应该作为党的唯一目标。 恩格斯强调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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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好处绝不是保护个人的占有,而是将其排除。 因为个人占有的地方都不可能被公共占有。 六】

另外,生产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形式,在现代已经不能给这些生产者真正的自由,保护个人小生产,既不符合社会快速发展的历史潮流,也不符合个体农民的根本利益。 因此,工人阶级政党不能承诺维持生产资料个人占有的私有制,而是以这些作为换取农民支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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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强调,生产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这种私有制的灭亡是不可避免的。 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共产主义是实现生产资料公共占有的主义。 在商品经济竞争环境中,生产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小私有制是不稳定的,它必然产生两极分化,除了少数幸运者通过竞争发财、剥削他人的资产家外,大多数农民注定破产、无产者。 小生产被排斥在大生产之外是不可避免的客观规律。 不分化两极,防止大多数人遭受剥削前景的唯一方法是实行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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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生产资料个人占有的小农经济是如何转变为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的呢? 农民是工人,是工人阶级可靠的同盟者。 恩格斯完全赞成《南特纲领》的这个提法:违背小农的意愿,任何持续的变革都是不可能的。 尽管我们预见到小农必然灭亡,但我们不能向小农群众做出明知不可能实现的承诺。 例如,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保护他们的财产,保护农民的所有小土地,反对向他们攻击的经济力量等。 那是因为农民没有得到解放,只能推迟他们灭亡的时间。 但是,我们无论如何不要因为自己的介入而加速灭亡。 所以,我们决不会考虑用暴力夺走小农。 就像必须这样对待大土地占有者一样。 我们对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个人生产和个人占有变成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不是使用暴力,而是为模范和为此提供社会援助。 [7]恩格斯总结了丹麦社会党组织合作社的经验,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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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最重要的是,让农民明白,我们要拯救和保全他们的房地产和农田生产,只能把它们变成合作社的占有和合作社的生产,那就是以个人占有为条件的个体经济,让农民走向灭亡。 【8】

如果组织合作社,农民有可能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益,而是为了他们自身的共同利益自己进行大规模经营。

恩格斯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战术眼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小农经济的现实情况,科学地处理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如何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 通过恩格斯的合作社使农民实现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这是完全正确的,它符合社会快速发展规律的要求,也符合广大农民的愿望,代表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十月革命胜利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都根据恩格斯这一思想对小农经济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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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根据中国的具体条件,非常重视农村合作运动。 1943年,他在《组织化》中指出:

【我国农民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都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使农民自身陷入永久的痛苦。 克服这种情况的唯一方法是逐渐集体化; 通向集体化的唯一道路是根据列宁的说法经由合作社。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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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封建土地所有制消失,农业生产力解放,但在农业中小农经济仍占绝对特征,这种分散落后的经济限制了农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小农经济与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而且,小农经济不稳定,总是分两个阶段。 为了处理这些矛盾,毛泽东提出必须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大体上逐步改造中国的农业,以保证工业化事业的迅速发展,逐步普遍提高农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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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是合作化。 毛泽东指出,农业合作化的具体途径是,由经过单纯联合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和在联合劳动的基础上实行若干分工分工分工,从拥有少量公共财产的多年互助组(这是一个具有社会主义因素的组织),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 拥有大量公共财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提出,取消生产资料的全部公共占有、土地入股红利的进一步落实,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从萌芽到半社会主义再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所带来的迅速发展道路,显然是恩泽主义的。 除了生产合作外,还要迅速发展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切断农民与资产阶级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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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56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在几亿农民大国,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多、复杂、深刻的社会变革,推动了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无疑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胜利。 这场伟大的革命运动丰富和迅速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应该用浓墨重彩的文字载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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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我们要消灭包括个人私有制在内的一切私有制,决不能承诺维护个人私有制。 遵守个人私有制违反了社会迅速发展的规律,也不符合个人私有者的利益。 第二,个人私有者是工人,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中的同盟军。 不能用对待剥削阶级的方法消灭个人私有制。 要多次自愿在大致前提下,通过合作化途径将个人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将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 这是消灭个人私有制的唯一正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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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消灭个人私有制、主张捍卫个人私有制的人,常常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论断为根据加以引用。 他们说,马克思提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应该重建个人所有制,这表明他不赞成消灭一切私有制,只要求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反对消灭个人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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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看马克思是如何重建个体所有制的。

马克思指出:

【由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法,因此,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个人的、基于自身劳动的私有制的最初否定。 但是,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否定了自身。 这是否定的否定。 这种否定不是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果基础上,即在合作、共同占有土地和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基础上,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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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就是最初的否定,是少数掠夺者夺走人民群众。 事实上,已经把社会生产经营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所有制,也就是说第二个否定的是,人民群众夺走了少数掠夺者。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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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马克思说的个体所有制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个人私有制,即生产资料是个人私有,而且个人是劳动者,没有剥削。 一是团结个体的所有制,即生产资料由团结个体共同占有。 这个新建立的个体所有制,就是劳动者团结起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也就是说,每个人既是劳动者,也是所有人。 在这种个体所有制的条件下,剥削也不存在。 这种社会个体所有制,从某种意义上说,好像回到了以前的、被毁灭的个体所有制,每个人都是劳动者、所有人,没有人剥削人的现象。 但是,是更高水平的回归,是生产力逐步发展的基础上的回归,这符合社会快速发展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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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重新确立的个体所有制基于资本主义时代的成果,也就是说基于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形成的具有社会性质的生产力。 这种团结个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个体全部制,实际上是生产资料公有制,马克思把它称为社会全部制。 私有制随着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而逐渐消灭,这就是最初否定——随着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和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私有制产生矛盾,在生产力性质上,团结的个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制必然取代资产阶级私有制。 这是第二个否定。 这第二个否定是,不仅仅恢复个人私有制,而是建立新形式的个人所有制。 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但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联合的个人共同占有。 这是否定的否定,是确立更高形式的个体全部制,是螺旋式的上升,不是单纯的回归。

“周新城:如何看待个人私有制?《共产党宣言》里说的“消灭私有制”不包括个人私有制吗?”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囿于私有观念的束缚,说到个人所有制,只考虑个人私有制,完全不了解团结个人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个人所有制。 他们不想理解、也不想理解生产资料属于每个人,但不是个人所有,而是所有人共同占有的全制。 我不擅长什么是社会安全制度。 马克思明明强调了联合个体的所有制是社会的所有制,是公有制,但是共产主义重建个体的所有制,意味着保存个体的私有制,并不赞成消灭个体的私有制。 马克思强调了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否定的否定,但第二个否定,不是新建立私有制,却歪曲了回归个人私有制。 偏见比无知更可怕,这也是。

“周新城:如何看待个人私有制?《共产党宣言》里说的“消灭私有制”不包括个人私有制吗?”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列宁选集》,第4卷,第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99,5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9]《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874、87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周新城、察网专栏学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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