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资本论》尾论节选主体批判与客体批判(二)”
- 09-24广圩
《保护资本论》尾论摘录
历史研究重视贯通法。 贯通是纵横通总和的说法。 所谓现在的专史、断代史都属于横通,横通具有自己不可替代的独立价值,前提是不要成为井底之蛙,概括地说,就是通史的‘ 综合性‘ 纵通、纵通也必须建在横通上,其养料必须来源于横通的供给,活水不断供给,加上巧妙的经过,才能不轻易漂浮掉落地面。 因此,有必要从学科建设和实务逻辑的层面解决生产方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各范畴的辩证界线的关系,因为划清了界限,就不会抹杀现实的差距; 手段是构图。 但是,在这些过程中,既要防止逻辑主义作风,又要避免陷入知识论的解释学框架中。 例如,唯物史观判断权力的根据是上层建筑产生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产生的生产力。 但是,不能用这个权力随意解释他的权力。 在如何研究权力的问题上,现有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似乎陷入了理论困境。 既然生产力是第一权力体系,政治经济学不应该优先研究它吗? 其实,这是客体批判学科的定位和内部研究权利的分配问题。 总之,认识到人类历史时代的社会科学研究遵循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 生产相关的客体被批评为事业的领导者。 这是劳动二重性的基本实务原理。 主体和客体构成了历史运动辩证法的主角,但客体批判的力量总是高于主体的力量。 这个史实是‘ 虽然生产着纯粹的经济学认知神话,但是恰当地提出了科学地定义对象和批判研究性质的问题。
产品和商品规律性的不同是区别两种经济形态的特质性规定。 因此,有必要拆解产品和商品的社会结构规范。 从规制批判的角度来看,产品的结构成分是物质(物质产品)和身份)社会产品),商品的结构成分是物质)采用价值)和财产)价值); 对应前者的显然是身份统治历史世界,对应后者的显然是财产统治历史世界。 将两者统一起来的是产物,或者是社会产物〔规定〕。 例如,商品是从生产物迅速发展起来的。 无论多么简单的生产物,如果探究其迅速发展为商品的全过程,或者从简单的商品交换现象中,探究其背后所隐藏的本质,就会发现商品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作为其形成的现实基础。 它代表着现实的社会关系。而且,从它形成的过程中,也可以衡量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 因此,产品和商品反而被称为生成规定,它们的区别只是生成状况不同,两者的对立集中在身份关系(社会产品本身)和财产关系)社会总产品的生产规定)的社会关系领域。
在产品社会的产品规定中,产品(生产物)是向着身份生成的,作为产品社会身份,即代表着一定共同体的结构。 在商品社会的商品规定中,财产是向着社会总产品的规定生成的。 也就是说,在将价值作为价值(一般来说是价值)采用的社会所运用的结构中贯彻了规律性。 对财产统治系统来说,所有焦点都在总商品的生成规定之上。 在商品中,价值是总商品的规律性,在产品中,量的规定属于直接身份关系。 前者只突出客体,后者只突出主体; 前者通过双因素结构(由一种分裂方法产生),明确自己的中心副本是社会总产品的生成,后者只是表明自己的中心副本总是共同体本身。 也就是说,价值代表对象的社会生成性,身份关系本身就是主体的直接生产力。 商品作为自然物质的存在,无论社会的存在,都由总商品的存在者进行规定的赋予,与此相对,产品作为存在,在规定上是来源于共同体形态的存在者,或者说,其本身是决定或表现社会身份的共同体的任意一种结构 所以,如果我们把招聘价值的规定分配给产品,那只不过是产品商品依然会因生产物的规定而贯通,从物的基础上发生不同的科学。 这正是贯通。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广松涉认为,在科学哲学形成后,马克思恩格斯尽量克服了旧哲学的二元模式,证实了基于科学实践关系的主体机会性。 而且,他在马克思·恩格尔之后的论书中还提到‘ 主体客体这个范畴,因为这个概念本身就是近代资产阶级哲学框架的基本规定。 生成运动的方向性不同,严格分离了上述产品和商品的规定。 一方代表支持和代表超市民力的共同体社会,另一方直接代表市民经济体系。 这是民族社会和市民社会相互对峙,我们必须在对峙的高度看到它们的统一和结合。 毕竟,我们认识到共同体解体状态的快速发展、共同体未解体状态及其快速发展这两种机制促进了各自完全不同的快速发展类型。
关于共同体未解体状态(实则为身份关系系统的自身结构)和解体状态)实则为财产关系系统的生成)并存的论述,始于全制历史结构产品全制和商品全制的界说。 其核心观点之一是狭义的全制是指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运动结构的统一。 其中,产品是特殊身份关系下直接劳动的产物,与以社会身份的获得性为费用实现的产物不同,商品是一定历史财产关系下的劳动产物,是与合并后的社会同质的财产身份。 因此,产品和商品必须被视为与原始共同体劳动对立,各自沿着不同的道路迅速发展起来的劳动产物的形式。 原始共同体与其说是没有所有系统的人类组织,不如说处于所有系统的生成阶段。 此后,人类社会经济形态以身份劳动全制快速发展类型和财产劳动全制快速发展类型的历史并存为全制结构基本体式。 身份劳动全部制是指相应地确定身份全部制的实质性复印件。 同样,也可以说全部财产劳动制只不过表示了全部财产制的内涵逻辑和实质拷贝。 商品的本质是作为批评规定的财产劳动。 马克思因为主体一方试图挖掘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实务文案,所以有商品中出现的劳动二重性的命名。 劳动由一定的社会结构(无论身份统治或财产统治下)非自主成长,构成经济形态所有制的特质性规定。 因此,《资本论》重点梳理的历史逻辑关系是共同体形成所有体系迅速发展共同体进行重建,这个快速发展的框架整体上锁定了主体与客体辩证互动关系的历史空之间。 共同体未解体状态的迅速发展(中国井田制的长期生存是一个说明),逻辑的重要性在于解体家有制度。 是其历史渊源和迅速发展的趋势。
在产品社会下,产品以身份相互对立,产品一方面是社会的合类(合身份等),一方面不能直接进行社会加法,这阻碍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但是,它直接提高主体的能力。 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从知识窗帘的角度,把在职场合作路径中培育的物质交流活动称为系统ⅰ; 这意味着产品生成规定体现在人的能力的中心维度,人的实践能力和生产劳动能力体现在工作岗位的合作过程中。 并且,从谢幕的立场出发,将通过分工交换的路径培育的物质交流活动称为系统ii; 相应地,这当然意味着产品生成规定体现在物的能力(制造工艺)的中心维度上,是基于工艺学定制的劳动分工过程。 系统ⅰ、系统ⅱ是过程并存的,简单地说,一方与合作型劳动关系相连,另一方与非合作型劳动关系相连。 这可以认为是马克思《资本论》的锁定进化路径:系统i→ 系统ⅱ,并在系统ⅱ的基础上构建对象批判逻辑,讨论经济必然性问题的内在依据。 也就是说,从本质上讲,系统I和系统ii :一个是人类物质条件的占有; 一方面相反,是物质条件对人的本质实施占有活动的迅速发展规定,后者中主体被纳入客体的规定,一句话主体被客体化。
在产品结构和商品结构并存的社会体系中,有必要深刻把握劳动法规的贯通性。 相比之下,家有制的根据是系统I的生产力基础,因此与个人本位不同,强调的是家本位。 房子是主体,也是主体身份(具体类型的生产关系范畴),后者指示占有者身份,即房子身份关系。 因此,家族本位是指系统地探索占有者身份的社会状况及其历史发展路径的研究。 这样,社会统治的基层单位就是家庭的生产机构或家庭组织,其投入和产出分别是直接占用生产条件的准兵役式劳动力和家庭产品。 而且,由于房屋产品和作为商品的社会产品可以混合存在,便于前者从后者那里获得经济量的规律性,房屋所有制对商品私有制具有互换的性质。
本文是《防卫与lt》; 资本论>; (修订版) )
牛马的声音发表在-09-24上
原文地址:主体批评与客体批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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