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中央苏区反腐:贪污500元以上者处死”
苏区时期的毛泽东
《四个月为节约八十万元而战》,《红色中华》1934年3月13日,第161期。
中央苏区时期的毛泽东反腐运动思想与实践
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一贯要求党员廉洁奉公、执政为民,努力提高党性修养,积极防止各方面的歪风邪气的侵袭腐蚀。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中央苏区时期高度重视党政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特别强调了反腐清廉倡导和革命斗争的具体实践。
(/S2 ) )厉行廉政,称“节约每一个铜板是为了战争和革命的事业”。
中央苏区时期,位于赣南、闽西偏远山区的中央革命根据地物资极度匮乏,加上国民党军队和地方反动势力的经济封锁和疯狂入侵,各级苏维埃政府和广大军民生活十分艰苦。 当时,“临时中央政府的10个事业单位聚集在瑞金叶坪的一个大祠堂里办公,各部只有十几平方米的小房间”、“从中央政府主席到乡村运营商,除了少量技术人员外,大家都没有工资”、“苏区干部一人一个, 面对困难,党员干部要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廉洁奉公。 只有这样,才能共同克服困难,巩固和迅速发展苏联革命事业。 当时苏联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指出:“财政支出,应该根据节约的方针。”各级苏联政府要领导群众团体开展节约一切支出,以滋润战争经费的运动,在政府中可以节约的支出,如客饭、公务费、煤油杂费 他还强调说:“节约经费绝不是事业的减少,相反,在不辞辛苦的精神下,将进一步提高事业的绩效。”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十四号》《1932年7月7日》《红色中华》1932年7月21日,第28期)。 毛泽东还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在不影响政府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帮助周围红军家属和劳动力不足的贫困农民群众种地,自己要更近一步种地种菜。 《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95页)。
积极倡导廉洁奉公,毛泽东等中央苏区领导人始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艰苦奋斗。 早在井冈山时期红军战士就为此创作了歌谣。 “毛委员带头吃野菜,艰苦的做法万代相传。 ”毛泽东非常节俭,身上的衣服总是贴着好几张补丁,在饮食方面也和干部群众“有盐就和盐一样,没有盐就和盐一样”。 晚上工作的时候可以按照规定点三根灯芯,但他只剩下一根,经常在豆子的大光里对着桌子工作到深夜。 在苏联中央政府的倡议下,中央苏区深入开展了节约运动和反贪污浪费斗争。 据统计,1933年11月,中央政府各部的预算总额为12032元,尽管次年3月增设了粮食部,但预算总额减少到2831元,仅4个月就减少了9201元,约76%。 1934年3月13日,《红色中华》发出“4个月为节约80万元而斗争”的号召,由中央政府总务厅、国民经济部、粮食部、劳动部、土地部等部门率先响应,陈云、邓颖超等23位领导干部共同签署《
认为“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严厉惩治腐败行为。
问题是世界各国的通病,也是难以根治的疑难病,新生苏联政权对腐败没有天生的免疫力。 在中央苏区也出现了不少贪污、浪费、挪用公款等形式的腐败现象和犯罪行为,危害了苏联政府和革命事业,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这不仅是苏联财政经济的损失,也足够让苏联员工腐败,使员工失去热情和精神的因素。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着作专题摘编》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139页)。
对比腐败现象与犯罪行为的易发生性、隐蔽性和多元性、复杂性等优势,毛泽东特别重视预防与惩治的结合,将思想教育与法纪处分结合,制定法律法规提供了制度保障。 另一方面,他重视“教养”先行、微薄防范,通过党校、苏维埃学校和各种学校等各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保持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党性修养和优良作风。 要求树立为苏联奋斗的思想,这一方面比较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党政干部的阶级意识和反腐倡廉变革的精神,另一方面将惩治腐败和犯罪纳入法制轨道,制定并指导执行了相关法律措施。 1933年12月,毛泽东和项英联合发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第26号训令,规定员工侵吞公款500元(苏区货币,当时1元人民币可买大米约42斤或猪肉10斤,官兵伙食不含粮食,每人每天5分钟左右, 500元以下的,根据具体金额分别判处不同年限的监禁或劳动改造; “挪用公款为私利益者以贪污论罪”“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轻者重罚,重者依法处理。 ”
除颁布法律法规外,还通过依法惩治腐败现象和犯罪行为的司法实践,比较有效地锻炼了党政干部的思想态度,纯洁了苏联政府的队伍。 例如,在毛泽东等人的领导下,1932年5月9日,枪毙了被控谋财害命、强奸妇女、贪污腐败等罪行的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 此后,各种黄金34项全部折合大洋,侵吞2000多元的瑞金县财政部会计科长唐仁达(判处枪毙并没收本人财产)、侵吞公款246.7元、企图携款潜逃投敌的中央总务厅苏大工程处主任左祥云) )枪决等,全部被处死。 根据中央农检委公布的数据,仅1934年初两个多月,在中央反贪污检举中,“查出贪污公款二千五十三元六角六分、棉花二百七十斤、金戒指四个……贪污人员被法庭制裁的二十九人、开除员工的三人、贪污和 向行政机关解聘调职重新开始工作的七人、严重警告的两人发布《中央一级反贪污斗争总结》,《红色中华》1934年3月27日,第167期)
“吸引许多人对自己工作的监督和批评”,加强监督的警告。 [/s2/]
毛泽东为了巩固工农民主专政,指出“各革命民众有揭发苏联工作人员过错的权利”,“如果在苏联工作人员中发现贪污腐败消极怠惰和官僚主义分子,民众可以立即揭发这些人的过错,但苏维埃 毛泽东和苏区领导人为了加强对干部的监督警告,首先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建立制度。 其一是选举制度。 建立民主选举制度和代表会议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员为选举工作,不称职者为公意更换,一切问题的讨论处理基于民意”,保证了苏维埃政权是切实代表广大民众的政权。 其二,组织制度。 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签署了《苏联地方政府暂行组织条例》等组织法令,通过指导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提高苏区政府实务队伍的纯洁性和组织纪律性,防止投机分子钻空子。 其三,监察制度。 毛泽东领导苏联中央政府制定发布了《政府职工处罚条例》、《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办法》、《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等监察制度和实务规范,成为监督行为提供制度保障、遏制腐败的“克星”。 其四,财经制度。 毛泽东还领导中央苏区各级政府建立了预算决算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税制等,在经济上实行了供给和经济民主制,统一了财政,加强了管理。 以上四方面的制度和措施构成了有效的监督防范制度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大大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预警和教育,比较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的自律性,效果良好。
其次,设立机构。 毛泽东等十分重视建立监察机关等监督机关,建立由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地方各级检察部、各级检察委员会等组成的特别监察司法体系,在检察部(科)下设立控告局,要求“接受工农劳动者对苏联机关或者国家经济机关的控告, 公众可以通过控告局等渠道和运营商控告不良现象。 除了正式的监察系统外,还辅助了由可供广大工农群众参加的突击队、轻骑队、工农通讯员、大众法庭等组成的“大众性”检察监督系统。 这两个系统有机结合,良性互动、特点互补,毫不掩饰地监督、检举、揭露、批评党政干部的腐败行为和不良风气,迅速发现、清查、遏制了中央苏区的腐败现象。
最后,重视舆论的诱惑。 毛泽东非常重视舆论推进工具的作用。 苏联中央政府机关报纸《红色中华》( 1931年12月11日创刊) )在其《发文词》中确定表示:“引诱工农群众对自己的政权,尽了批评、监督、捍卫的责任。” 有《工农通信》、《来件》、《特辑》等专栏,大量刊登群众来信,经常发表旗帜鲜明的社论。 从1932年3月9日开始,召开了为监督检举工作而设置的专题报道的“突击队”栏目,无情地揭露了中央苏区各级政府出现的大小腐败分子和各种腐败现象。 从1933年1月7日开始,广泛普及苏区干部群众克己奉公等各种光荣事迹,增设了专门登载表扬稿件的“红板”栏目。 通过批判和表扬两种截然相反的宣传方法,达到鲜明的舆论导向。 据统计,当时中央苏区有《红色中华》、《斗争》、《苏区中央局员报》、《红星》、《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机关报》、《青年真实》、《共青团中央局员报》等312种报纸。 它们营造了健全的舆论氛围,切实发挥了巨大的舆论导向作用,成为当时对干部教育监督预警、反腐清廉倡导、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武器。
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苏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中央苏区时期干部鲜明的廉洁奉公作风和廉洁政府。 正如苏联中央鉴定委员会指出的那样,“只有苏联是空前的真正廉洁政府”,可以自豪地说。 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的反腐清廉倡导思想和实践,不仅为巩固和巩固苏联政权、迅速发展革命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对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反腐清廉倡导建设也有重要的历史借鉴和思想启示作用。
黄伟郑德荣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所) )。
年02月23日08时37分19分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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