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军干部从业的经验”
在十年艰苦卓绝的土地革命战争中,随着中国工农红军的创建和迅速发展,中国共产党初步建立了人民军队的干部管理制度,有组织地保证了中国工农红军的迅速发展壮大、革命根据地的扩大巩固,经受住了反围剿斗争和红军长征的检验,为人民军队此后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直管理党的干部是枪杆子听党指挥的根本保证。 毛泽东在《战争和战术问题》中深刻指出,所有共产党员都应该知道这个真理。 ‘ 从保罗那里诞生政权。 我们的国家大体上是党指挥枪,但决不允许枪指挥党。 毛泽东在明确政治路线后,干部是决策因素的着名论断。 领导党的干部、枪杆子听党的指挥,是人民军队基于同国民党反动派强大的政治、军事斗争形势的外部压力以及党内严峻的路线斗争形势的内部压力而形成的基因血脉,是人民军队世代相传的优秀以前流传下来的。
1927年8月1日,南昌城鸣枪,拉开共产党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大幕。 起义部队设立党的前敌委员会,作为党的领导部队的最高机构,在团以上机关建立党的组织,确定党在部队中的作用高于一切大体。 1927年9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进行三湾重组,党的支部建立在联合之上,班、党组、连以上设有党代表、营、团,军队由党的前敌委员会统一领导,为党的指挥权深入基层第一线奠定了制度基础 古田会议重申了党对军队进行绝对指导的大体情况,指出: 按连组建支部,按班组建小组是党在红军中组织的重要大体之一。 中支部是按照连上这个最初的方法建设的,实际上也是党的干部的大致雏形。 1928年11月25日,毛泽东在中央写的报告指出,红军因此没有崩溃,而是奋斗了。 ‘ 支部相连是重要的原因。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于有三次左错,几乎毁了中国革命。 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落实了正确的干部政策,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力地保证了长征最终取得伟大胜利。
干部补充选拔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建军初期,战争频繁,干部伤亡惨重,迅速向红军补充选拔干部成为当时亟待解决的问题。 正是因为我党我军凝聚和培养了能够在革命战争中善战的优秀将领和各种专业人才,才使人民军队从弱小到强大不断发展,最终赢得了战争的胜利和人民的解放。
1928年7月,中央指出,必须从农民、工人、游击队武装起义队中创造自己的军事领导人才,召集农民协会和职工会内的革命分子,作为红军未来的干部,作为红军最可靠的柱石。 按照这个方针,我党我军吸收和培养了许多工农干部。 作为红军干部的主体,他们基本保证了我军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军事素质,其中许多人成长为我军高级将领。 1930年,考虑到红军急剧扩大,干部急需,军委要求迅速调查所属人员中的军事、军医、交通、枪支和政治工作者,就近向红军补充。 动员了大批地方干部参军,弥补了红军初期阶段干部的不足,密切了与地方政府的联系。 从地方传来了召集优秀干部到军队工作的优良以前,一直维持到新中国成立后。 1930年4月,中央军事委员会指出,公开招募以往的下级军官,通过群众路线送往红军,各军可以登报要求。 对国民党起义投降部队军官,进行教育改造量上的实施,才采用。 宁都起义部队改编为红军后,原军官大多成为红军各级干部,多为建军骨干。 到1934年底,红军指挥员的战俘成分已经占14%。 从旧军人和战俘中选拔干部,也是红军创建时期选拔干部的一大特色,这种灵活务实的方法,对扩大红军干部队伍、瓦解敌军、迅速发展人民军队起到了极其特殊的作用。
立足战争实践培养干部是提高指挥官军政素质的必然要求。 在武装斗争中,以战场为教室,从战争中学习战争,是红军锻炼干部军政素质的首要途径。 由于培养了大批在战争中英勇善战的指挥家,红军得以冲破数十万国民党军队的包围,胜利完成长征。
1931年11月,中央政策决定各地区、各部队继续办学队伍、营地学校外,在江西瑞金创办中央军事政治学校。 此后,工农红军大学、红军第一步兵学校、第二步兵学校、特科学校等相继成立。 仅农红军学校,1931年秋季至1933年秋季就培训了1万多人。 参战部队以练习战斗为指导思想,规定干部首要学习指挥战斗组织。 例如,在遭遇战中如何占据先机的利益在进攻战中如何选择主要、次要、钳制的方向,明确进攻的配置; 战斗胜利后,如何组织兵力、火力追击以及敌人的反击,巩固阵地,整理部队等。 每次战斗、战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要组织干部进行研究,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弥补不足,最大限度地努力提高军事技术和战略,以达到每一战的目的。 长征途中,红军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运用灵活机动的战术战略,渡过赤水四次,取道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越泸定桥,与国民党军队进行了600多次战役。 战斗的惨烈、环境的险恶,在世界战争史乃至人类文明史上极为罕见。
建立完善的干部政策制度,是凝聚军队民心、鼓舞士气的比较有效的措施。 在红军创建过程中,逐步建立了保证党对红军绝对领导的干部实务制度,红军官兵的革命斗志大大夯实,遵守了红军纪律,鼓舞了红军官兵的战斗热情。 一是建立了干部考察制度。 1930年3月,红四军决定对军官佐之的任免晋升是否合适,首先从管理法、训练法、游击队勤务、指挥能力方面进行考察等。 二是建立了干部任免制度。 红军创立时,主要由领导起义、军队创立的党的各级组织或者负责人直接任免。 1930年以后,各地红军统一编制,对干部任免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是建立了干部奖惩制度。 中革军委和红军方面军队多次颁布和编纂了《纪律条令》和《奖惩条例》。 当时,奖励分为个别口述奖励、队前口述奖励、通令笔记奖励6个项目。 分为惩戒劝告、警告、严重警告、降级解职、军籍驱逐等10个项目。 四是建立了干部优惠制度。 中华苏维埃政府制定了《红军扶养条例》、《红军优待条例》等,具体规定红军指挥官参与分田地、牺牲、残骸、抚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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