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偷渡引起瑞丽疫情者被刑拘 涉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迄今为止,组织偷渡对瑞丽疫病者的刑罚登记引起了众多网民的关注,但现在想知道组织偷渡对瑞丽疫病者进行刑罚逮捕的具体经过。 那么,小编今天也拉着空去网上整理了一些关于组织偷渡对瑞丽疫病者进行刑罚逮捕的新闻。 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接下来看看。
9月12日瑞丽市发生输入性疫情后,经瑞丽市公安机关密切侦查、清理检查,9月13日在瑞丽市新光村某路口逮捕杨佐某、依某等(杨佐某、依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盗窃边境的孙某、宁某夫妇
经过调查,孙姓、宁姓如实供述了跨界组织他人搬运的犯罪事实。
在对两名嫌疑人进行医学隔离注意14天后,9月28日,瑞丽市公安局组织犯罪嫌疑人孙某、宁某夫妇查明了相关现场。
目前,宁顺嫌疑人因组织他人跨界罪、孙顺嫌疑人因运载他人跨界罪被刑事拘留。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盗窃跨界罪
组织他人过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越境)盗窃边境集团的主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过境或者组织他人过境的人数较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所有已组织的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的做法抵制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贩卖人口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载他人盗窃跨界罪
他人盗窃国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输行为或者运输人数较多的; (二)所采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四)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运送他人过境时,使被运送人受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前两种犯罪的,对被搬运者有杀害、伤害、强奸、贩卖人口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按照数罪和处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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