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遗留档案:强征慰安妇是日本政府行为”
根据吉林省档案馆最近发掘整理的侵华日军遗留文件,战争中强制征用慰安妇是日本的政府行为。 这有力地回击了日本政界和学术界部分右翼对慰安妇的强制征用、购买是当时民间业者的自发行为的诡辩。
吉林省档案馆此次整理发掘的32份慰安妇问题资料包括《宪兵月报》、《南京周边地区〔治安恢复情况〕报告》等,详细揭露了日军强制征用、奴役、虐待慰安妇的暴行。
1945年3月27日至4月19日,《经济部、满洲中央银行、奉天、牡丹江、鞍山分行及日本大使馆等给领事馆的经费、旅费、慰安妇采购资金等的信》文件中,满洲中央银行鞍山分行经关东军第四课批准,向日军慰安妇采购专项资金为军用
1938年2月28日的《关于南京周边地区〔治安恢复情况〕的报告》中,记录了南京周边下关、镇江等9处7处设立慰安所的情况,根据当地驻扎士兵人数、慰安所的慰安妇人数、每名慰安妇的日军人数以及每10天的日军数据。 据记录,该地区最多10天内有1名慰安妇被267名士兵使用,至少有1名慰安妇要应对71名日军官兵。
据文件介绍,2月下旬的10天左右,拥有109名慰安妇的慰安所接收了8929名日军官兵。 另外,本文件还记录了慰安妇集团的组成情况,其中一个慰安所有36名朝鲜人慰安妇。
吉林省档案馆慰安妇课题组组长王放做了如下发言。 公文上说,当时日军对慰安妇非常残忍,欺凌和虐待慰安妇是家常便饭。 《宪兵月报》中记录了铁路厂日军士兵醉酒前往军队慰安所对慰安妇施暴和破坏器物的复制品。 在一份《邮政审查月报》中,中国人民、日本军人、家属给家人和朋友的信中也记录了很多日军奴役慰安妇的罪行。
据吉林省档案馆馆长尹怀介绍,该馆现有10多万卷日本关东军的资料(其中9成为日语),记录了1931年至1945年日本关东军在中国东北统治时期的各种事项。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后,日军为了销毁罪证,将仓皇逃跑前未彻底烧毁的文件埋在地下。 1950年,吉林省在建筑施工中发现了这些破文件。 他说,这些侵华日军自行形成的档案是日本侵华历史最真实的记录。 这个文件的一部分是世界上唯一的,价值很大。 从去年开始,吉林省档案馆组织人员翻译、解读了这些日语档案,发现了大量日军侵略罪证。 我相信随着翻译解读的深入,会发现越来越多揭露日军犯罪的文件。
摘自年1月10日《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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