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建议为袁隆平逝世降半旗志哀,够不够格?”
昨天的话题(总公司提议降半旗对袁隆平院士的逝世表示哀悼),其实我回头认真考虑了一下。 ( )袁老符不符合降半旗致哀的条件,还是在于对《国旗法》第十五条第(三)、(四)项的理解。
《国旗法》第十五条:下列人员去世,下半旗致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
( ) )四)对世界和平或人类进步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
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幸事件,造成特别严重伤亡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降半旗哀悼,也可以在部分地区或特定地点降半旗哀悼。
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二项规定的下半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降半旗的日期和地点,由国家设立的葬礼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根据这个规定,袁隆平必须是属于(三)、(四)的人,才能降半旗哀悼。
但是,(三)、(四)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我们还不知道,也没有先例。
如果袁隆平能降半旗,今后可能有一个标准。
但是,袁隆平是共和国勋章的获得者,共和国勋章不正是《国旗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三条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保卫国家方面做出巨大贡献、做出卓越功绩的杰出人士。
对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建设和国防,成果是建立巨大的贡献和卓越的功绩。
和《国旗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表现不太一样。
实际上,同为共和国勋章获得者的申纪兰也没有受到降半旗致哀的待遇。
因此,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并不等同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
袁老先生不是对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的人吗?
我觉得世界和平很难说,但对人类进步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很相似。
毕竟粮食安全是人类千百年来一直无法克服的一个问题。
但是,这也只是我们个人的理解,不知道在法律和国家层面是否也是这样想的。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 如果袁老降半旗表示哀悼,那么钱学森怎么样? 钱强呢? 还有其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事业奋斗终生的老一辈科学家吗?
因为… … [/s2/]
虽然很多人在感情上为袁老降半旗致哀。
但是,根据《国旗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在举行哀悼仪式时,遗体、棺材或者骨灰盒可以覆盖国旗。
所以,让我们看看袁老追悼会的时候,他的身上是否会覆盖国旗。
申纪兰追悼会覆盖的不是国旗,而是党旗。
申兰追悼会
那样的话,他有资格降半旗表示哀悼。
毕竟,即使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也并不是一定要降半旗,而是可以享受覆盖国旗的待遇。
否则,在法律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的标准还是非常严格的。
【作者:法律贫道来源:知道的标题是红歌会网编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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